劳动关系管理
新劳动合同有哪些新内容?
2007-12-23 10:17  浏览:404

  明年1月1日签订劳动合同将用新的文本,我市新劳动合同啥模样?里面有哪些新内容?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我市新劳动合同文本已经开始启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明年起,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从第2月起将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若用工满一年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将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薪酬数额明确写

  据了解,我市新《劳动合同》文本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与员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薪酬,工作地点、时间。新《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与员工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工资薪酬的数额。而不再是含糊地写上“双方可协商确定”、“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实际支付劳动所得”等。

  工作地点要标明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文本还明确,用人单位与员工必须在文本中写明工作地点。并且全日制劳动者每日不超过8小时工作时间,每周不超过40小时。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还须经劳动部门批准。因工作需要,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孕期、产期受保护

  我市新劳动合同文本上明确了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受到特殊保护: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科有关人员告诉记者,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的新合同文本,用人单位可下载打印使用,但由于劳动合同一般保存期较长,所以不能进行复印使用。 (记者李扬、赵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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