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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古汇力诉日本西科姆侵权软件,索赔1900万成焦点

   日期:2009-08-21     来源:人力资源网-实名注册|http://www.chinahrp    浏览:177    评论:0    

  ChinaHRP讯 近日,国内领先的eHR系统提供商万古汇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万古汇力)正式向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上诉,要求上海西科姆电子安全有限公司(简称西科姆上海公司)和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智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900万元整。

  2008年,因侵犯人力资源软件著作权,万古汇力曾将中智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中智公司)、张宏源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二审后,双方已经在庭下达成和解,前提是被告方承诺没有任何形式的商业使用和向第三方出售该软件。然而,一次偶然的机会,万古汇力公司发现西科姆上海公司也拥有类似的软件,因此,万古汇力将西科姆上海公司诉至浦东法院,并再次将中智公司推上了被告席。

  事件回放据万古汇力总裁鲍鹏介绍,原告是从西科姆上海公司前员工口中得知西科姆公司的侵权行为。这个员工现在是万古汇力公司一家客户的工作人员,他在实施对万古汇力公司人力资源软件操作时,发现该软件与西科姆上海公司使用的人力资源软件非常类似。

  万古汇力公司在起诉中表示,被告西科姆上海公司及其各地的分公司自2005年开始使用一款系统开发工具与eHR-Soft2000软件相同,系统功能、数据结构与eHR-Soft2000软件高度相似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用于其全国范围内的员工管理。由于原告的eHR-Soft2000软件在开发工具、用户界面、数据结构等方面均与市场上其他同类软件产品具有显著的区别,唯一性特征极其明显,而原告从未向被告销售过eHR-Soft2000软件产品,也从未许可被告使用(包括复制及部分复制)eHR-Soft2000软件,因此,被告使用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软件显属侵犯了原告eHR-Soft2000软件之著作权的盗版软件。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包括责令被告及其分公司停止使用盗版软件,删除被告及其分公司电脑设备上安装的盗版软件;判令被告依法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1900万索赔成焦点“从2005年起我们开始怀疑中智公司非法使用万古汇力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向第三方提供服务,并进行销售,但由于没有确凿的证据,使得我们无法利用法律来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鲍鹏表示,“7月10日,法院已经扣留西科姆上海公司一名行政主管的计算机,7月13日,法院将扣留的电脑打开,发现其中存在名称为“中智人力资源软件”的程序、安装信息和安装说明书等等,该程序、安装信息和安装说明书在万古与中智的软件侵权诉讼中已经法院认定为中智自行篡改的万古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此外西科姆还向法院出示了他们与中智公司关于该软件的购买合同。因此,我们追加中智上海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与西科姆(中国)有限公司为被告。”

  在《追加被告及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中,原告请求法院判令中智公司依法赔偿万古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800万元;判令西科姆中国公司和西科姆上海公司依法共同赔偿万古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00万元,并由中智公司对该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与中智公司的第一次诉讼中,万古汇力公司向被告索赔30万元,为何在第二次诉讼中,索赔激增至1900万元?

  去年,在万古汇力公司与对中智公司的第一次交锋中,中智公司坚决否认销售该软件,由于缺乏确凿证据不能证明中智公司的非法获利行为,双方最终选择和解。此次,在西科姆员工电脑中发现的软件成为万古汇力公司二次诉讼的关键。

  “万古汇力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每套平均售价30万元,而在中智公司与西科姆的购买合同上,这套软件仅售7万多元,如此低的价格,我们可以设想自2003年起至今,中智销售盗版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数量,以及非法获利的金额。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为什么万古在上海的销售额只是北京的1/10,广州地区的1/3,而广州分公司2006年才成立。中智的盗版行为给我们上海地区销售业绩带来了多大的损害!”

  “中智上海这样一个央企,经营上本身具有民企私企无法比拟的优势,竟然去盗版销售一个私人企业的产品,这本身是一种及不公平的竞争!而且他们在问题暴露后没有丝毫悔悟,而是百般掩饰和说谎。如果他们代表了中央企业的正常反应的话,这只能说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与国际接轨还需要几代人的奋斗”鲍鹏表示。

  国企知识产权状况堪忧

  去年,我国颁布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今年,国资委下发2009年100号文件《关于加强中央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知识产权愈来愈受到重视。这两起诉讼的当事人中,中智公司是一个重要的角色。中智公司是国资委所属重点国有企业,然而,这样一家国字号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拿着盗版的软件服务世界500强和众多的国内外大型企业,服务范围之广,时间之长,都可以称之为中国企业管理软件行业盗版之最。这种行为不但和其中央重点直属企业的身份不符,而且也极大的损害了像万古汇力这样的民族软件企业,使他们的成长异常艰辛。不思创新而是凭着国企的垄断优势,凭着财大气粗,通过挖墙脚来盗用别人的产品,让人不得不为中国的知识产权状况担忧。

  跨国企业在利益面目前撕下了尊重知识产权的面纱作为一家业务覆盖全球的安全系统生产商,日本西科姆公司在中国有超过15年的发展历史。西科姆拥有众多的专利技术,本应对知识产权格外尊重。从表面上看西科姆好像并不知道其所购买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系中智盗版所得,但随着浦东法院对西科姆所进行的证据保全完成以后,我们发现事实并非如此。首先在西科姆行政人事主管所使用的电脑上不但发现了前面所提到的侵权软件,而且有全部万古汇力起诉中智软件侵权的相关报道。万古汇力起诉中智软件侵权案自2008年1月开始致2009年3月结案,历时一年零三个月,在这个期间媒体做了大量的报道。而作为购买了中智“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西科姆行政人事经理对这一案件异乎寻常的关注态度,使我们很难做出西科姆对中智软件侵权事件毫不知情的结论。那么明知自己使用的软件有问题,却仍然心安理得的使用,是什么原因使西科姆从一个盗版软件受害者变成了一个盗版行为的同谋呢?随着西科姆向法院提供的与中智的人力资源系统购买合同细节的公布,答案终于浮出水面。

  万古汇力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在市场上的售价平均在30万人民币左右,而西科姆从中智处购买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只有区区7万元,那么同样一套软件在价格上就有4倍的差距,利益的驱使,使得西科姆“难得糊涂”享受了中智提供的物美价廉的产品。

  在中国我们往往听到的都是中国的中小企业不尊重知识产权,而今天我们身边的这个案件可以清楚的告诉我们,不要迷信所谓的中央企业、外资企业,为了利益他们可以抛开所有假面具,而且更加肆无忌惮。我们需要一个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需要所有人发自内心的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才能使我们中国的自主创新能力能迅速的发展壮大。而这也应该是一个企业经营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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