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和勤公司签约报表项目。
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人民政府企业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4]1号)和辽宁省委、辽宁省政府决定设立的。为辽宁省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企业,辽宁省政府授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根据辽宁省委决定,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成立党委,履行辽宁省委规定的职责。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范围是辽宁省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监管企业一级企业18家,二级企业250余家。
对于监管的企业上报数据,辽宁国资委汇总报表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本项目主要完成企业数据的上报、汇总与分析功能。
经过谨慎的分析、选型与考察,辽宁国资委对和勤报表系统的功能和性能十分满意,对和勤公司在大中型国有企业的实践经验和公司实力表示赞许,最终选定和勤公司作为其报表项目的供应商。
和勤报表管理系统立足国有企业,顺应中国式报表填报习惯,在十余年的时间中发展了众多成功用户。和勤报表管理系统将帮助辽宁国资委有效管理企业的报表数据,及时完成报表数据的汇总与分析,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决策支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