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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少求职者栽倒在“第一学历”

   日期:2021-09-22     浏览:157    评论:0    
核心提示:“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不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曾是不少用人单位招聘时的明文规定,尽管随着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这种明目张胆的学历歧视已经不多见,但直接筛掉非名校毕业求职者简历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如今的学历歧视链条不仅仅限于最高学历,有时甚至延伸至第一学历。即便求职者

“非985、211高校毕业生不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曾是不少用人单位招聘时的明文规定,尽管随着教育部门三令五申,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这种明目张胆的学历歧视已经不多见,但直接筛掉非名校毕业求职者简历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而且,如今的学历歧视链条不仅仅限于最高学历,有时甚至延伸至第一学历。即便求职者最高学历为名校硕博,可如果本科只是毕业于普通高校,也可能受到歧视。

学历歧视有违就业公平宗旨,可为何却依旧屡禁不止?这首先源自一些用人单位从“提高招聘效率”层面的考虑。在招聘阶段无法对求职者进行深入考察的情形下,有些单位为图省事,干脆“一刀切”,把学历作为刚性筛选标准之一。而且,长久以来社会上一直存在的唯学历论,也加大了用人单位的学历崇拜,迷信高学历、名校生,盲目将学历与能力划等号。

此外,全民学历水平的提升以及由此带来的“学历贬值”和部分高校办学缺乏特色,在人才培养及毕业生把关上“放水”,也是重要诱因。随着大学教育的普及与研究生扩招,如今本科学历含金量的确大大降低了。“3000元招不到农民工,但大学生却能招一大把”的说法虽有戏谑成分,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的尴尬。在高学历求职者供大于求的条件下,用人单位自然有底气用学历进行筛选。还有一些普通高校办学时“贪大求全”,丢掉了自身特色,毕业生在就业市场上缺乏专业竞争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为用人单位的学历歧视提供了“合理性”。

要破除就业中的学历歧视,还得对症下药。一方面,要从法律层面为反对学历歧视提供有力支撑。劳动法已有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同时,要畅通学历歧视受害者的维权渠道,正如有学者所言:“在这个过程中,举证责任应该是倒置的:劳动者只需要证明自己遭受了不公平的对待,用人单位则必须证明自己并没有歧视存在。”降低维权成本的同时,也加大了用人单位学历歧视的成本。

另一方面,则要在全社会大力破除唯学历论的不正之风,剥落附着在高学历、名校上的盲目崇拜与迷信,让学历回归学习经历证明的本真,而非成为能力的代名词。在这点上,公务员考试理应当好表率,取消本科及以上学历限制的舆论呼声已经存在一段时间了。而大力发展高质量的职业教育,让职业院校的毕业生也能拥有不菲收入、上升空间,得到社会广泛认可,也是消除学历歧视的重要举措,甚至可以说是治本之策。在提升学历含金量、毕业生质量上,众多目前可能处于被歧视状态的普通高校及学生要知耻而后勇,通过自身努力向用人单位证明,即便自己不是高学历的名校生,也同样能胜任相应的工作岗位。

就业中的学历歧视现象长期存在,而要解决这一问题,也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但是,即便日拱一卒,也有价值,当社会各界对反学历歧视都形成共识后,就业公平才能在最大程度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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