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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签人才合作协议书未来实现社保互通

   日期:2011-05-22     来源:河北青年报|0    浏览:136    评论:0    
核心提示:王晓峰)京津两地高层次人才让河北羡慕,如果他们能够来河北服务,将助力河北经济发展。但是京、津、冀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的禁

  河北青年报讯(记者 李国静 通讯员 靳彦丽 王晓峰)京津两地高层次人才让河北羡慕,如果他们能够来河北服务,将助力河北经济发展。但是京、津、冀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险的禁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三地人才自由流动的脚步。今后,这些问题将逐一解决。

  昨日,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推进工程启动仪式在廊坊举行,京津冀3方签署《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6大举措为京津冀人才一体化注入催化剂,并举行三地“人才工作站”揭牌仪式和京津冀用人单位与高层次人才相互签约仪式。

  据悉,《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是经过三方充分沟通,反复协商,共同起草的。其内容包括专家与职称互认、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衔接等内容,是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三方一致认为,要通过三省市人才开发的资源共享、政策协调、制度衔接和服务贯通,不断推进京津冀人才合作进程。逐步建立京津冀区域人才开发的人才信息共享、人才结构互补、人才智力自由流动、人才培养合作共融新机制,形成统一的人事制度框架、人才市场体系和人才服务体系,最终实现区域内人才的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

  《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框架协议书》6项内容

  1.贯通人才市场与人才服务。深化人事代理合作,积极推进人才智力资源共享,实行专家与职称资格互认,开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协作,互设“人才工作站”。

  2.共享高层次人才智力资源。定期相互交流“两院”院士、享受政府特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现高层次人才信息资源共享;在公务员录用、高层次人才招聘、职称评定等方面相互聘请相关专家参与;建立三省市博士后管理部门之间的定期联系制度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加强科技合作,共享引智项目专家资源,建立三省市引智工作信息互通和成果推介合作机制。

  3.加强人才培养合作。加强三省市人才培训项目合作,实现培训资源共享;引导企业和职业院校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加强公务员交流培养。

  4.共建人才创新创业载体。共同创办高水平科技研发中心,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

  5.建立相互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医疗保险制度衔接,实现京津冀三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加强社会保险经办合作。

  6.实现人才政策互通共融。在制定人才政策时,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加强沟通协作;发挥政府引导作用,积极推动三方多领域、多形式开展合作。建立京津冀区域人才合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开展实质性合作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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