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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普及《劳动合同法》带薪年假纳入集体合同

   日期:2008-08-27     来源:北国网-半岛晨报    作者:齐芳芳    浏览:172    评论:0    

  (记者齐芳芳实习生陶冶)今年,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5%以上,这是日前启动的2008年“双合同月”活动提出的目标。记者在昨天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的“双合同月”活动将重点推进企业与农民工和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并开展严格的监督检查,其中包括督促企业将职工带薪年假纳入集体合同中。

  大连市2008年“双合同月”活动由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联手举办,4月初正式启动。今年,本市将大力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知识,把推动《劳动合同法》在全市的贯彻实施作为重点,提出年底前,全市各类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5%以上,建立市、区市县两级以劳动合同管理为基础的劳动用工备案制度;建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企业的50%;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企业的80%;建筑、冶金、化工、非煤矿山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60%。

  在“双合同月”期间,相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双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农民工、劳务工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以及非公有制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对违反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法律法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或提请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处罚。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将责令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则要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如果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合同,则可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相关负责人说,目前,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上升,但仍存在部分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及劳动者不配合签订合同的现象,如发现相关问题,将会加大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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