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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单位人”为“社会人”

   日期:2010-01-24     来源:第三方派遣天天新报    浏览:257    评论:0    

  最近,一种新型的用工模式在职场悄然流行,它的名字叫做“第三方派遣”。这种新型的人才经营模式在节约企业的用人成本同时,也拓宽了个人求职的范围。

  应急,用人单位尝到甜头

  近日,某家私营企业老板官先生遇到一桩头疼的事:公司刚与日本的一家企业联系了一笔生意,过几天,日本老板就要来与他们洽谈,他急需一位既懂日语又懂商务的人协助谈判。然而,官先生公司才十几个人,没有一个人懂日语,这让他十分为难。临时雇人,又得打广告,还要组织考试,费时费事,还不一定能找到满意的。此外,招一个既懂外语又懂业务的人要支付高额工资,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正当官先生手足无措的时候,有个朋友给他出了一个主意:何不找第三方派遣公司。之后,管先生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在网上查到一家公司,通过联系,果然找到了一位满意的人才。该人才用了一个星期,到谈判完后将其归还。有了这次尝试之后,到派遣公司找人才成了这家公司重要的用人方式之一。

  点评:如今,“第三方派遣”正悄然改变着中国人的用工策略和就业观念。根据某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新近发布的《新劳动法对企业用工策略和风险的影响调查》显示,通常同等职位和任职时间内,短期派遣职位比长期职位的薪酬要高出20%,而高端职位更可能高出30%—40%,以补偿短期带来的不确定性风险。应该说,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已经尝到了“第三方派遣”的甜头。

  派遣,让三方受益的好事

  医药专业女博士孙某在国外留学10年,回国求职却屡屡碰壁。由于她仅有在学校当过助教的工作经历,百封求职信均石沉大海。

  一次偶然的机会,她把简历投给了国内领先的某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很快通过第三方派遣方式,获得了一个到某世界500强制药企业工作6个月的机会。尽管是临时性的短工,对孙女士而言,是一次难得的“职业跳板”。

  一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的职业经理人胡小姐,也以这种“第三方派遣”模式进入企业工作。她说:“这种派遣机会,能够给我们这些职业经理人更多预想不到的工作机会。”

  点评:实行第三方派遣制度,是一项三方受益的人事制度改革。站在求职者的角度,第三方派遣服务既可以体现自身价值又可以进行灵活就业,站在企业角度,短期派遣来的员工不但可解燃眉之急,且不会和原有的机制和编制产生太大的冲突,同时也是企业保持竞争力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目前,我国派遣市场已经涉及不少企业高管的“金领”岗位,快速消费品等季节性和流动性高的行业近期需求潜力巨大,IT以及财务人才颇受欢迎。

  制度,仍在相互“磨合”中

  虽然第三方派遣制度的优势不容小视,但由于涉及的利益方较多,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却存在一些困难,相关的劳务纠纷也屡见于报端。

  2006年毕业于某大学计算机专业的小刘,毕业后与派遣公司签订了派遣协议书,凭借自己计算机方面的专长,很快被用人单位选中,但是在签订协议之前,他只知道用人单位是一家待遇各方面都不错的企业,并不知道自己即将从事的具体工作。待他去工作之后感觉并未如自己所愿,由于工作的需要,小刘实际工作地点并不在公司总部,经常要去条件比较艰苦的地区出差。小刘说,由于自己是派遣人员,根据协议签订的条款,必须按用人单位的要求去紧缺专业的工作岗位上工作,但在工作工程中,自己却很难享受到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平等待遇。

  点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和任何新生事物一样,第三方派遣制度在被人们完全接纳之前,需要一个认知过程。部分企业人事管理思想相对滞后,认为派遣人才属于派遣市场的员工,企业只是通过市场借用人才,对派遣人员的重视程度不够,在福利待遇方面也有别于企业的正式员工,这样很容易降低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企业的长足发展。所以,如何转变企业用工理念是关键。

  案例分析

  有工资无奖金,敢怒不敢言

  发言人:陆志轩(国企员工)

  2007年,刚毕业的我以劳务派遣的形式,被安排到一家大型国有企业任职。就这样开始了人生的第一份工作。

  从表象看,我和周围同事领的工资相差无几。可到了月底发奖金的时候,总会让我不开心。因为这时公司会将一笔数额不小的奖金打入正式员工的银行卡里。所以,当办公室的老同事们眉开眼笑地看着银行发来的提醒短信时,我心里很不是滋味:大家在同一个办公室,干相同的活,为什么我就没有奖金呢?终于鼓起勇气去询问,领导用异样的眼神看了看我,三两句话就把我打发了:“很抱歉,因为你是派遣职工,所以奖金是没有的!”

  至于每年年底的公司红利,我连想都不敢想了。还有件事让我担忧。由于工种特殊,我的工作有一定的危险。听说公司为正式员工都买了保险,不知道我这个“外人”有没有?

  此外,派遣我来工作的劳务公司管理无序,也让我十分不安。我明明半年前就已将个人信息明确告知过劳务公司了,可上周却接到他们的电话,询问我的个人信息,说要填表格。今天张三打电话来问,要填这张表;明天又有李四来问,要填那张表格。总算问完了,忽然又来电话,说是问错人了,需要重新再问再填……对于这些遭遇,我只能敢怒不敢言。

  点评:其实,有些用人单位热衷于使用劳务派遣工,除了用人策略上的考虑外,也有规避责任的动机:在劳务工和正式职工之间搞区别待遇,同工不同酬;当劳务工发生工伤、疾病时,一些企业往往以没有建立劳动关系、与派遣机构有协议为借口,转移风险……

  对于劳务派遣遭遇区别待遇,希望劳动法和相关法规能够越来越完善,真正能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Q&A

  Q:哪些岗位上可以使用劳务派遣员工?

  A: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Q: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标准如何确定?

  A: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Q:派遣单位的义务有哪些?

  A: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新报记者|王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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