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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司机猝死案看跨地区人才联盟模式

   日期:2007-12-23     来源:中国网    作者:冯利    浏览:132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法制晚报报道的司机顾师傅猝死后,家属向用人单位索赔,竟发现顾师傅同时归属3家公司,却又遭到3家公司的推诿。这些外

  近日,上海法制晚报报道的司机顾师傅猝死后,家属向用人单位索赔,竟发现顾师傅同时归属3家公司,却又遭到3家公司的推诿。乐帮服务社将顾师傅派至某汽车租赁公司,该公司又把他租给了美孚公司。如今事发已经2个多月,有着3个“东家”的顾师傅赔偿事宜依然悬而未决。

  从这件事来看如今吵得沸沸扬扬的关于“劳务转派遣、再派遣”的问题,一目了然。劳务转派遣、再派遣导致的复杂劳动关系,是这种纠纷的根源所在。而就在近日,一些人才外包联盟又在大肆宣传“跨地区人才联盟模式”,对于需要净化的劳务派遣行业来说,宣扬这种模式多少有些荒诞。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实际上是要规范劳务派遣的,而目前劳务派遣行业并没有按照立法者意愿的方向发展。无怪乎《南方周末》以“劳务派遣非正常繁荣”为题大篇幅探讨个种原因了。而这其中,最大的原因就是用工单位以及劳动者对劳务派遣中的转派遣、再派遣的现象及危害认识不够,而作为既得利益者的派遣公司则大肆宣传劳务派遣及转派遣、再派遣的合理性。

  这些外包联盟鼓吹“跨地区人才联盟模式”理由便是《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该条规定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员工再派到其他用人单位。用工单位与用人单位的概念区分,似乎是排除了人才联盟模式不属于法律禁止之列。但是,在人力资源这行业里的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劳务转派遣、再派遣,特别是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转派遣、再派遣现象很严重,有的只是换了个好听的名称而已。即便是真如他们所说的,“如果是和甲签订的劳动合同并将共派遣给某用工单位,乙只负责代甲招聘该员工(委托协议),这是联盟服务派遣客户的模式。”但实际上,这仍然增加了劳动关系的复杂性,为何不直接开分支机构,减少这种层层代理的复杂关系?显然,是为了减少成本,但就是这种只求利益的行为给整个劳务派遣行业蒙上了一层阴影。司机猝死索赔无着事件最大的教训便是复杂的劳动关系不利于劳动者,对劳动者造成的损害很大,对于用工单位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伤害,比如企业形象等。

  外包联盟的鼓吹者认为,按照国内派遣业的现状,实力最强的派遣机构也尚未将分支机构散布至数十个城市以上,想要拥有遍布全国主要城市的自有网络,仍只是一个美好的梦想而已。但事实并非如此,据了解,北京易才集团目前已经在全国60多个大中城市建立了分支机构,形成一个庞大的服务网络系统。所以说,外包联盟的说法显然没有足够的信服力。

  更为重要的是,在今年的新人力论坛大连峰会上,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张士诚明确表示,劳务转派遣、再派遣,包括派遣公司之间的转派遣、再派遣属于新法禁止之列。而所谓的跨地区人才外包联盟模式中存在着大量的这种转派遣、再派遣事实,并且这种模式本身也是把劳务派遣这种本已复杂化的劳动关系再次复杂化。(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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