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重实用轻培训”易致双损伤

   日期:2009-09-11     来源:光明网-光明观察    作者:卢加飞    浏览:168    评论:0    

  日前有报道称“我国拟提取职工工资1.5%--2.5%作为培训费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负责人澄清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其实是指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利益中提取资金用于培训,不是从职工个人工资里扣钱。(8月8日《人民日报》)

  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很多企业都抱有这样一种心态,在企业职工的职业教育培训上花最少的钱,但又希望职工为企业花更多精力做更多事,使企业经营效益更好。据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广东等地的技工仍然供不应求,而技工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企业对职工的培训投入不够,重实用轻培养。出现这样的状况,与企业支少收多的心态是有很大关系的。

  而作为企业应该看到,不花投入是不可能有效益的。职业培训作为提高员工职业技能的手段,企业理应为此承担费用。

  首先,从企业本身来讲,职工职业培训为的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而整个企业经营效益的提升又依赖于职工个体技术的提高。换句话说,对职工进行职业技能的教育培训归根到底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作为企业,为自身发展理应承担职工教育培训的费用。与此同时,企业还应为此做出长远的规划,包括职业培训经费预算以及培训议程等。

  另外,从企业职工方面说,由于受经济状况的影响,工资所得收入本来就不高,如果还得从工资中抽取一部分来做职业教育培训的费用,那势必会对职工生活造成影响,同时,心理的抵触也会随之产生。可以想象一下,如果一个职工所得工资连基本生活都不能保障,还让其支出培训费用,那工作的积极性和培训的效果会是怎样?

  培训费从工资抽取,不仅对职工自身生活造成影响,还会使其产生抵触情绪,这甚至会影响到企业生产效益的提高,到头来受伤的还是企业。如果企业只注重实用而轻视对职工的培训将很容易导致企业职工双方利益都受损伤。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重实用轻培训”易致双损伤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新闻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