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二维码

 
 

跨区缴社保 37年工龄仅领1200元退休金?

   日期:2013-12-10     浏览:324    评论:0    
核心提示: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细则迟迟不见踪影,昨日深圳退休职工陈老伯向本报反映,年轻时他曾在潮州老家缴了20多年社保,随后来深工作并缴纳了17年社保。他今年初退休,从社保局仅能领取“后面17年”的退休金约1200元。
        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细则迟迟不见踪影,昨日深圳退休职工陈老伯向本报反映,年轻时他曾在潮州老家缴了20多年社保,随后来深工作并缴纳了17年社保。他今年初退休,从社保局仅能领取“后面17年”的退休金约1200元。

尽管新版《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今年1月1日起实施,给职工外地社保转入深圳的衔接提供了法律依据,并规定市政府自条例实施起6个月内制定细 则。但就要1年了,细则仍未出台。陈老伯害怕哪天自己不在了却仍然拿不到在外地交的那份退休金。目前像陈老伯这种只能领取部分退休金的人还有很多。深圳市 社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细则出台应该快了”,受影响的退休职工将会在细则出台后补齐退休金。

外地工龄未计算在内

陈老伯是潮州人,今年61岁,起初在老家工作多年,并缴纳了20多年的社保。因原单位效益不好,1996年来到深圳福田农批公司工作,一直工作到今年1 月退休。他在深圳缴纳了17年的社保,但并无深圳户籍。按照陈老伯的算法,他的退休金应为2500元上下,但深圳市社保局只给他发1200元,在潮州的工 龄并未计算在内。

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第十九条规定,“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 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至2013年1月1日,《深圳经济特 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开始实施,原养老保险条例中深圳同国家有关政策不相符的情况才被修订。新条例与国家政策相一致,广大非调动入户人员感到欢欣鼓舞,翘 首以待。而新条例规定,“市政府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制定实施细则。”但细则迄今尚未出台。
 
打赏
免责声明:
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跨区缴社保 37年工龄仅领1200元退休金?二维码

扫扫二维码用手机关注本条新闻报道也可关注本站官方微信账号:"chrmers",每日获得互联网最前沿资讯,热点产品深度分析!
 
0相关评论

 
最新招聘
推荐图文
推荐新闻
点击排行
最新新闻

首页| 关于我们  |  商业采访  |  投稿指南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积分商城| 留言反馈|违规举报

人力资源经理网(CHRM) Copyright © 2005-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5004986号-10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3849号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610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