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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补充披露高管薪酬体现监管趋严

   日期:2008-06-05     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浏览:104    评论:0    

  ⊙本报记者 应尤佳

  虽然年报工作已于4月底结束,但5月中上旬却有一批上市公司扎堆发布年报补充公告,而且补充的内容都是对公司高管薪酬进行进一步披露,宝钢集团、兴业银行金地集团、招商轮船、用友软件民生银行……莫不如此。据了解,这主要是缘于相关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披露趋于严格。

  在补充公告中,这些公司悉数披露了公司高管的职务、薪酬,而且确保了披露的薪酬数字是高管的税前所得。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公司董事长郑培敏已经研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将近十年了,最近他又在准备推出新一年高管薪酬排名。这位“薪酬专家”告诉记者,与往年相比,上市公司今年的薪酬情况颇有特点,高管薪酬披露质量越来越高、监管部门的要求越来越严就是特点之一。

  他认为,年报结束之后,上市公司频发关于高管薪酬的补充公告与监管部门的监管是有关系的。“前几年高管薪酬的披露是很不透明的,很多资料都只能靠东拼西凑的,但是最近这几年来情况明显不同了。”郑培敏说,“现在年报披露质量越来越高,高管薪酬也越来越透明了,而在这背后体现的是监管部门对高管薪酬越来越重视。”

  “现在所有高管薪酬的披露都必须落实到个人,而且要明确到税前收入,而在此之前,披露税前还是税后的工资由企业说了算,因此很混乱,有的企业给出的是税前工资,有的企业给出税后工资,还有的企业税前税后完全不注明。但是现在这样做已经不可行了。”

  在不少企业披露了高管年薪之后,高管的高薪现象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受中国平安融资事件影响,“打工皇帝”马明哲年薪逾6000万元引起了不小的争议。“今年,高管薪酬的社会争议特别大。”郑培敏表示,这实际上对薪酬监管也提出了要求。他认为,其实薪酬的绝对数字并不是最重要的,比数字更重要的是薪酬设计的程序公正,不论是上市公司还是相关部门都更多地应该关注程序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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