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昨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部分国务院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部委管理国家局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会议指出,制定和完善职责、机构和编制的“三定”规定,是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中心环节。
这次“三定”工作的主要特点:一是紧紧围绕转变政府职能这个核心,取消、下放或移交了一些不该管的事项。
二是按照一件事情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职能分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解决了一些长期存在的职责交叉问题。
三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在赋予部门职能的同时,明确应承担的责任,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为推行行政问责制、加强责任追究提供必要的依据。
四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