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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联合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

   日期:2025-07-17     浏览:34    评论:0    
核心提示:人社部函〔202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

人社部函〔2025〕2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要部署,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机制建设的意见》(人社部发〔2017〕70号)提出的“开展类案分析,联合筛选并发布典型案例”等要求,明确社会保险及竞业限制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合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现发布第四批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附件: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四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调解仲裁司)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四批)

目  录

案例1. 工伤职工能否根据诊断证明书主张延长停工留薪期

案例2. 用人单位能否因女职工怀孕调岗降薪

案例3. 病亡职工的遗属能否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足抚恤金

案例4. 劳动者自行承担用人单位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5. 主体不适格,竞业限制条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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