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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济个体”,“委托代征”的接班人?

   日期:2021-09-01     浏览:223    评论:0    
核心提示: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类创新性经营模式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共享用工”、“灵活用工”等字眼开始陆续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各大平台纷纷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灵活就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努力。新冠疫情的爆发催化了灵活用工的应用,市场规模仍保持高速增长的水平。随着灵活用工的逐渐成熟

近几年来,随着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以互联网为载体的各类创新性经营模式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共享用工”、“灵活用工”等字眼开始陆续出现在大众的眼前,各大平台纷纷为了降低企业成本、促进灵活就业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努力。

新冠疫情的爆发催化了灵活用工的应用,市场规模仍保持高速增长的水平。随着灵活用工的逐渐成熟,采用灵活用工形式的企业越来越多,主要原因包括:

(1)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2)风险外部化

(3)用工方式灵活化

(4)招聘快速化

传统的灵活用工平台,主要通过以委托代征的模式,帮助平台上的自由职业者按照个体户的缴税模式进行缴税,由于平台的合规意识不足、内部风险管控制度不健全、风险管控流程不完善,且缺乏固定的风险管控人员或团队,导致自身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比如将企业全日制用工强制转化为灵活用工导致不合规,平台自建互联网信息化系统发生数据信息泄漏风险,将部分薪酬不合理筹划避税产生税务纠纷,冒用灵活用工形式掩盖公司成本发票问题等等。

上述种种不合规风险,给灵活用工平台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掣肘,导致平台发生涉税风险、劳动争议、数据泄漏、信息失真等问题,最终遭到税务部门监查、税款追缴以及上交巨额违约金等。

委托代征的弊端及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企业使用的平台在日趋严厉的监管下,说不准什么时候就被撤销资质,这种情况下,作为具有前瞻性的企业决策者,更应该提前规划,避免相关的风险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及发展。

经过点米科技多方面调研分析发现,国家早在2020年7月就已经提出了“新个体经济”的概念,“新个体经济”是相对于开小店、摆小摊等传统个体经济形式而言 。指微商电商、网络直播、职业创作者等新的个体经济模式。新个体经济的发展,为转型中的中国经济开辟就业空间、带来发展活力。

2020年7月15日,国家发改委、网信办、人社部等13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其中提出“鼓励发展新个体经济”,包括进一步降低个体经营者线上创业就业成本,提供多样化的就业机会;支持微商电商、网络直播等多样化的自主就业、分时就业;着力激发各类主体的创新动力和创造活力,打造兼职就业、副业创业等多种形式蓬勃发展格局。

结合国家政策及市场现状,点米科技推出“新经济个体服务”。

新经济个体服务,是指在新的经济业态下,通过“互联网+政务”的方式,解决“新个体”便捷经营障碍,在确保商税各环节的合规的基础上,实现“新个体”与平台、企业各个环节互联互通,从而帮助企业提升经营效率的定制化服务。

点米科技“新经济个体服务”主要通过税控Ukey盘阵+商税RPA机器人,帮助平台上的自由职业者实现批量商事主体注册、智能寻盘、批量开票、智能报税等一系列综合商税自动化服务。

使平台上的个体户按照国家法律享受优惠政策,保证与企业间服务更合规,更稳定,更高效。

更合规:政府接口集成,搭建企业和政府的沟通平台,一站式快捷通道;

更稳定:有政府支持和国企背书,让个体户能长期享受国家政策优惠;

更高效:机器人自动化系统,大批量零错误工作,大幅度降低运营成本。

在点米科技(dianmi-bj)的综合服务体系中,“新经济个体服务”主要通过软硬件技术,结合地方政策,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业务”+“财税”的一体化服务,确保企业平台个体三者之间的链条更合规完整,帮助企业解决以下三个难题:

成本高:企业与自由职业者的合作性质需要税务机关进行认定,双方合作的业务形式有可能会被认定位劳务关系,增加双方的税负成本。

注册难:自由职业者需要有明确的商事主体身份,才能保证顺利享受个体户的相应税收政策,但是由于自然人缺乏专业度,注册、选址等工作比较困难

运营难:企业与批量的多个个体发生合作的时候,双方之间的税务、结算等相关工作繁琐复杂,运营实操难度大。

下次我们来聊一聊新经济个体服务与市场上灵活用工方案有什么区别?或者关于新经济个体大家还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关注WX公众号:dianmi-bj 了解更多新经济个体,避免采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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