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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员工的考评方案

   日期:2007-11-08     浏览:106    评论:0    
核心提示:3、考核的目的通过对使用员工的规范考核,选择适合公司岗位需求人员,为试用期员工转正录用提供依据。11、试用人员工作安排与考

  1、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试用期员工。

  2、考核的原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考核的目的通过对使用员工的规范考核,选择适合公司岗位需求人员,为试用期员工转正录用提供依据。

  4、考核的内容 4.1 对试用期员工的品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业绩、创新能力等进行合理的评价。 4.2 对试用期员工岗位职责的履行、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5、考核方式由人力资源处监督指导,各部门具体实行。

  6、考核的办法 6.1 管理岗位试用期内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营销人员一律实行360度全方位业绩考核评估,采用“7 3”制打分形式,按月考核。通过同事、直接上级、自我评价、相关部门人员(或公司领导)等,全方位各个角度来了解试用人员的工作绩效、沟通能力、公共关系能力、忠诚度等。即:直接上级(含副职)权重系数80%;同事(两人以上)权重系数20%;试用期内每月考核一次,试用期结束前一周内完成所有考核,并汇总成绩,报到人力资源处。部分特殊岗位应增加直接上级的权重系数。

  7、考核分数的计算即各项分值=各项工作权重×评价等级系数总分之=上级主管×80%+同事×20%

  8、评价等级评价等级分优秀(100-95)、良好(94-86)、一般(85—80)、较差(80-71)、很差(71分以下)五个等级。优秀:表现非常突出,高于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工作质量高。良好:满足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保证工作按质、按量完成。一般:基本达到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绝大部分工作能按要求完成。较差:距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差距较大,部分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很差:距该岗位所要求的素质差距较大,大部分工作不能按要求完成

  9、转正录用标准累计分数在86分(含80分)以上的,可转正,并办理录用手续。累计分数在85 ~ 80分(含80分)的,可权衡岗位需要,经与该员工面谈后,确定是否录用、职位调整或辞退。若录用,试用期延长1个月;若职位调整,试用期延长2个月。累计分数在80分以下的,不予录用。

  11、试用人员工作安排与考核 11.1 工作安排由所在部门直接领导按岗位职务要求负责分配工作,并进行日常管理。试用人员一般不宜担任经济要害部门的工作,也不宜安排具有重要经济责任的工作。 11.2 考核人力资源处负责组织、监督、指导用人部门对试用员工的考核工作。用人部门按时对试用人员考核,适用期结束前一周,把考核结果和综合评级表,交到人力资源处。

  12、试用期规定 12.1 试用期为3个月(短期聘用员工除外)。 12.2 所有试用人员除总经理特批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经过3个月试用期。 12.3 试用期内请长病假5天,事假3天,累计超过8天者,视为试用不合格,不予录用。 12.4 试用期满依据转正录用标准,确定是否录用。 12.5 试用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工作能力和岗位要求重新定岗,纳入公司常规人事管理,享受正式员工各种待遇。 12.6 正式录用后,试用期计入工龄。 12.7 试用人员应参加公司举办的岗前培训。 12.8 试用期内暂不转档案关系,正式录用并办理档案调转手续后,对非年薪制的员工从正式报到之日起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各项保险。 12.9 对不符合录用标准者,公司不给予录用且不承担任何补偿费用。

  13、本规定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14、本规定自二00四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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