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发放的调查显示,约3成企业,特别是外企,在发放年终奖时,喜欢采用年底双薪、三薪或四薪制,即按员工平时月薪,在年底加发1至4个月工资。
“不发年终奖,年底双薪一定要争取。”供职于汉口一家广告公司的李雪娟称,由于去年效益不好,公司决定今年不发年终奖,而是多发一个月工资。但公司员工普遍把年底双薪看成“年终奖”的变相形式。
纳杰人才首席职业顾问余女士说,“年底双薪”和“年终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工资,发放数额、发放时间是确定的,其决定因素是年底时员工是否在公司工作,只要12月份在公司工作的,就应该发;后者是一种奖金,是对员工全年劳动的超额劳动报酬,一般根据员工全年工作的考核结果进行发放,而且金额弹性较大。
此外,“年底双薪”与“年终奖”的计税方式也不同,前者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计税;后者则可将奖金平摊到全年各月后再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