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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宁要两万四不要两万五?

   日期:2011-02-01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王丹    浏览:318    评论:0    

  年终奖就如同企业春节前发给员工的“红包”, 当然越大越好,哪怕比去年增加一点点,也会多一份幸福,多一份惊喜。然而在北京某外贸食品公司从事营销经理工作的冯先生却坚持不要老板给25000元,只要24000元。原因为何?

  去年,公司参照每月“奖励”2000元的标准发给冯先生的年终奖是24000元。今年,由于公司业绩下滑,但老板念及冯先生的表现可圈可点,于是决定给他的年终奖增加1000元凑成25000元整。怎知,听到这个消息,冯先生立马找到老板说:“陈总,年终奖我不要两万五,您给我两万四就行。”老板起初还以为是冯先生客气,与公司同呼吸共命运,正在他为有这样的员工而自豪时,冯先生一语道破了“天机”——“您发给我25000元,扣了税之后,我拿到的还没有去年多,要不您把那1000元给我现金得了。”

  老板听到这儿,多少有些失望,原来冯先生并不是为给公司省钱,而是为给他自己省钱。他让冯先生给算算账,怎么会出现这种“倒挂”现象?

  冯先生告诉他,年终奖的计税办法是先将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根据所得的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然后再用年终奖总额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24000元的年终奖,适用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是25,应付税为24000×10%-25=2375元,税后年终奖为24000-2375=21625元;若年终奖增加为25000元,适用税率提高到15%,速算扣除数为125,则应付税为25000×15%-125=3625元,税后年终奖为21375元。两者比较,虽然多发了1000元年终奖却少拿250元。

  “如果我拿25000元年终奖,那少的‘二百五’就是我自己了。”冯先生开玩笑地说。

  据了解,年终奖计税共分9个级数,500元、2000元、5000元、20000元等都是税率的跳级点,所以年终奖0.6万元、2.4万元、6万元、24万元等上下,都会出现税前多,税后反而少的现象。

  商报记者 王丹/文 田艺/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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